政策法规 << 返回上页
亲爱的家长朋友:
您好!
语言文字的规范化,是“实现顺畅交流,构建和谐社会”的重要前提,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体现;在社会生活中说普通话、写规范字,能消除人与人之间的语言隔阂,增进人际沟通,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。
目前我校在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过程中,积极开展了“推广普通话,共筑中国梦”系列活动,形成了校园内人人讲普通话,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。可是,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,我们还能发现存在的一些不足,比如有些家长在日常的交流中,总喜欢随意说方言,而不习惯说普通话;在书写时,喜欢偶尔标新立异,创造很多错别字或写出早已淘汰了的异体字。语言文字的规范,是我们继续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,关系社会发展,维系国家统一,增强民族凝聚力的一件大事。
在此,希望各位家长们能以身作则,说普通话,写规范字,从我们做起,从身边做起,从现在做起:
1.家长们都要认真学习、宣传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自觉遵法守法,做普通话和规范字的使用者、示范者和宣传者。
2.在学习和生活中,家长与孩子之间,家长与家长之间,家长与教师之间,彼此交流时应使用普通话,形成良好的语言交际环境。
3.语言交际中时刻注意自己的口语发音,并且能和周围的人相互督促,积极地纠正普通话的发音,使规范用语成为一种自觉行为。
4.认真写好汉字,不写繁体字、异体字以及不规范字。
5.增强“推普”,“学普”意识,在学校、家庭和社会中,人人争做“推普使者”,努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化规范氛围,起到积极的示范、监督作用。
讲普通话,方便你我他;写规范字,从你我做起。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,积极营造“说普通话、写规范字”的良好氛围,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,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!
威海市第一中学
2018年4月12日